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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临沂市第十七届“劳动之星”炼焦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根据《关于举办临沂市第十七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市从业人员(含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和学生)开展临沂市第十七届“劳动之星”炼焦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8月2日-12日。

二、报名地点

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黄海五路与坪南路交汇处西1000米路北(临沂钢铁投资集团不锈钢有限公司)。

三、报名条件

年满16周岁至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工种)的全市从业人员(含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和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竞赛。一人只能报名参加一项竞赛(含县区职业技能竞赛赛项)。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临沂市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表格;

2.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或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参赛报名表单位信息和参保证明单位需一致;

3.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4.电子照片: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大小不超过20k,格式为jpg(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带有X的全部使用大写“X”,不能使用全角“x”);

5.报名邮箱:gtbxg_hr@163.com,请将报名表的扫描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照片电子版一起打包在一个压缩包中,压缩包以单位全称命名或个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6.联系方式:

薄老师:15953916799满老师:17861485159

五、比赛方式

第十七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根据报名人数原则上分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竞赛内容由各竞赛项目(工种)主办或承办单位等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原则上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可不单独设置理论知识考试环节,但需将理论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核中。符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竞赛项目(工种),需要进行理论考核和实操竞赛,其中技能操作成绩权重原则上不低于70%。决赛的理论考核和实操竞赛命题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技能要求命题。

六、竞赛奖项

1.个人奖

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竞赛组委会授予各竞赛项目(工种)决赛第1名一等奖、第2-3名二等奖、第4-6名三等奖。经竞赛组委会综合评审,对决赛获各竞赛项目(工种)第一名的职工(教师)选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授予“2024劳动之星”称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临沂市技术能手”称号。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的由市人社局按工种通报表扬优胜奖,优胜奖及以上获奖人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60%,优胜奖选手竞赛组委会不再颁发获奖证书。

2.优秀组织奖

对精心备赛、表现突出的单位,由市人社局择优颁发优秀组织奖。

3.发放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符合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赛项,决赛(一类赛、二类赛、各县区职业技能竞赛)阶段实操和理论成绩均合格的优胜奖及以上获奖人员,晋升或颁发职业技能等级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技师项目等政府性补贴培训的学员不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附件:临沂市第十七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不锈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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