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经审核,李栋、刘棠林和孙晓东3名同志符合安全总监任职条件,请以下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安全总监任职手续,明确专项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玫德集团临沂有限公司李栋
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刘棠林
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 孙晓东
决定免去:
姬广盛的玫德集团临沂有限公司安全总监职务
张广厚的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安全总监职务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