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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莒南征预公告〔2023〕11号)“地块8-10”土地征收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条款要求及临沂市《贯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细则》(临办发〔2022〕21号)的文件规定,山东工建发展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莒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莒南征预公告〔2023〕11号)“地块8-10”土地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1、地块名称:莒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莒南征预公告[2023]11号)“地块8-10”

2、地块位置及范围:地块8东至团林镇桃花新村(桃花峪村)旱地,西至壮岗镇蕉庄村(李家河子村)水浇地,北至壮岗镇蕉庄村(小岭后村)旱地,南至壮岗镇蕉庄村(李家河子村)旱地;地块9东至团林镇桃花新村(桃花峪村)旱地,西至壮岗镇蕉庄村(李家河子村)农村道路,北至壮岗镇蕉庄村(李家河子村)水浇地,南至壮岗镇蕉庄村(李家河子村)水浇地;地块10东至团林镇桃花新村(桃花峪村)旱地,西至壮岗镇蕉庄村(李家河子村)其他林地,北至壮岗镇蕉庄村(李家河子村)水浇地,南至壮岗镇蕉庄村(李家河子村)旱地。

3、征收面积及用途:地块8征收面积0.4074公顷(6.111亩);地块9征收面积0.6968公顷(10.452亩);地块10征收面积4.6162公顷(69.243亩),征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拟用于方舟创园(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4、涉及农村经济组织:壮岗镇蕉庄村(李家河子村、蕉庄村、小岭后村)、团林镇桃花新村(桃花峪村)。

二、征求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收土地所属村居及周边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为听取公众对该地块征收有关工作的意见和诉求,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地及拟建项目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征地及拟建项目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征地及拟建项目对群众生产和生活等方面的影响;对本次征地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1、单位:山东工建发展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2、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市政府西邻中央时代广场A座18楼

3、联系人:于工

4、邮编:276001

5、电话:0539-7206855

6、电子邮箱:sdgjly@yeah.net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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