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2]44号》,经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调查核实,认定坪上镇麻峪子村西北崩塌隐患点符合核销条件,同意核销,现将坪上镇麻峪子村西北崩塌隐患点予以公告核销。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97612107
序号 |
隐患点名称 |
所处位置 |
灾害类型 |
核销依据 |
1 |
临港坪上镇麻峪子村西北崩塌 |
坪上镇麻峪子村西方向170米 |
崩塌 |
隐患点无固定威胁对象,危害性小,满足无固定威胁对象核销条件。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5年5月26日